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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在中国民主法治进程中彰显力量

 

    2010年全国人代会前的2月下旬,在不到一周时间里,一项由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推出的“我向总理报民生”两会建议征集活动吸引超过20万名网民参与,留下1.6万条意见和建议。 
    如今,立法机关、政府部门和广大群众的交流与互动越来越顺畅和频繁。从市政建设到水电价格,从打黑除恶到举报贪官,从舆论监督到立法修法,民意在决策和民主法治进程中彰显出巨大力量。 
   

    民意与立法良性互动
    数月来,涉及众多家庭切身利益的“拆迁条例”的修改与废止行动,让人们感受到了政府对民意的尊重。 
    从北京大学五教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到媒体争相报道“拆迁”弊病、建言献策……在民意的推动下,新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稿于今年1月29日问世,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的问题予以回应:七种公共利益需要方可征收房屋;实施搬迁禁止断水、电、气;强制搬迁应先予被征收人补偿等等。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房宁认为,从“拆迁”到“征收”,一词之变反映出民意在中国立法进程中的作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在1个多月时间里,两次接受国务院法制办邀请,参与了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修改。 
    “这样的过程使我感到,座谈会不是走过场,各种意见得到了充分消化吸收。”他说。 
    王锡锌还曾参加过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广告法的修订等专家论证会。他注意到,政府部门不仅越来越多地通过各种方式听取民意,而且一些决策程序也在不断完善。 
    2009年,一系列社会热点事件显示了民意与立法的良性互动。
    2009年11月,被媒体称为“开胸验肺”的农民工张海超接受了尘肺病治疗,并得以康复。已回乡在家的张海超,如今过着平静的生活。
    在搜索引擎百度点击次数超过百万次的“开胸验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此积极回应,并已开始完善制度的具体行动:河南多所省级医院获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卫生部发布的新版《尘肺病诊断标准》已开始实施,国家相关规定也相继出台。近日,国家安监总局粉尘危害监测治疗中心在北戴河开工建设。建成后,这里将成为我国第一座专门用于尘肺病人治疗和康复的医疗楼。
    民意为立法之本。国务院法制办去年将起草审查的22件行政法规草案通过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许多法律的制定和修改过程,都闪耀着民意的智慧之光。行政强制法草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几乎每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草案都在中国人大网上予以公布。社会各界也通过网络、报刊、来信等不同方式提出了大量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已进入常态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网络问政”初显端倪
    2月22日,一位北京网民受邀随北京市政部门一考察团赴日本考察垃圾处理新技术。此前,这位网民和他的志愿团队经过数月研究,向政府部门递交了一份长达40多页的垃圾处理建议方案。 
    远在湖南省岳阳县车塘村的村民任岳军和县粮食局企业职工许伟军,因在网上收集民意、向政府建言献策,前不久被岳阳县政协增补为县政协委员。 
    截至2009年6月30日,中国网民数量已达到3.38亿,并且仍在以每月800万至900万人的速度增长。如今,网络已成为群众表达诉求、监督和促进政府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躲猫猫”事件、“钓鱼执法”事件……2009年发生的一些社会热点事件,通过网络传播,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影响到政府的决策。 
    政之所兴,在得民心、顺民意。从中央政府部门到各地各部门,现在都积极采取“网络问政”这种“不见面”的民意采集方式。 
    去年5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了民意沟通电子邮箱,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截至5月底,全国共有486家法院通过中国法院网开通了民意沟通电子邮箱。 
    在最高人民法院去年收集的7000多封电子邮件中,很多网民提出的建议紧贴生活实际、富有理性思考:有的建议严惩酒后驾驶等“马路杀手”;有的建议延长有期徒刑最高刑期;有的反映立案信访难等……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最高法院召开庭务会、座谈会等,认真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具体的处理答复意见。 
    在广州,市政府正在开展以“广州垃圾处理政府问计于民”为主题的公众意见网络征询活动;在南京,整合政府呼叫热线,建设“民生网”,一个全方位的民意沟通平台正在全力打造中;在安徽,相关单位去年分31批回复网友留言685条,对其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35条留言还做了现场复核……  
   

    “网络反腐”监督党风政风
    去年5月再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收录了一个新词条:“网络反腐。”这一词汇表明,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的民意汇聚平台,已成为惩治腐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推手。 
    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的不当言行因网络曝光而被处理甚至入狱的事情并不鲜见。2009年,网络民意尤其显示出其强大的力量—— 
    9月,因一篇“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强奸”帖子而最终落马的原湖南湘西自治州州委副书记、州长杜崇烟,被判刑10年;10月,被一包“天价烟”曝出的周久耕案也落下帷幕;网民持续6个月的监督,不但引发了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原党组书记、副指挥吴权书等一批官员落马,而且引发了舆论对“裸官”现象的热议。 
    “通过网络传递的民意正在反腐斗争中显示出强大威力。”浙江社会科学院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心副主任杨建华说。 
    事实上,“网络反腐”的力量早已引起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早在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建立了网络举报平台。截至2008年,全国已有18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了举报网站。 
    去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全国举报电话统一为12309,同时将举报网站网址作了更新。更新首日该网站一度陷入瘫痪。网站工作人员称,因点击率过高,网站一时难以承受。 
    去年10月下旬,全国纪检监察网站统一开通,进一步拓宽了信访举报渠道。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对大案要案以及群众关心的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对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得到了广大网民的认可和赞同。 
    在近日发布的《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中,探索建立预防腐败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与网民的互动等表述,被网民认为是推动民意融入反腐制度的积极信号。
    房宁认为,随着网上举报正式纳入反腐体系,以及政府部门对“网络反腐”形式的高度重视,一种新型的反腐格局正在形成。(吴小军 陈 菲 吴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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